數字貨幣公司 Centra Tech 曾通過 ICO 籌集到 3200 萬美元的資金,該公司的創始人現在被指控犯有電匯欺詐和證券欺詐的罪行,這可能讓他們面台中機車借款臨至少 5 年的牢獄之災。
這幾位創始人分別是雷蒙德·特拉帕尼(Raymond Trapani)、索拉博·夏爾馬(Sohrab Sharma)和羅伯特·法卡斯(Robert Farkas),他們因試圖通過 ICO 項目欺詐投資者而被認定有罪,其欺詐罪行主要包括謊稱 Centra Tech 跟維薩(Visa)和萬事達卡(MasterCard)取得合作,以幫助銷售代幣。紐約南部地區聯邦檢察官羅伯特·庫扎米(Robert Khuzami)寫道 ,該團隊“聲稱提供與加密貨幣有關的金融產品,合謀通過嚴重失實的陳述和遺漏,用騙局誘導受害者投資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數字貨幣資金來購買未經註冊的證券,即由 Centra Tech 發行的數字代幣”。
在代幣銷售的預備階段,弗洛伊德·梅威瑟(Floyd Mayweather)和 DJ 卡利(DJ Khaled)曾在 Instagram 上發布支持 Centra Tech 的 帖子 ,稱他們非常高興使用 Centra Tech 的借記卡,以比特幣、以太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的形式購買東西。梅威瑟的帖子曾發布在 這台中汽車借款裡 ,但目前已被移出。
這三人被指控的罪行?實驚人,這就是為什麼美國證券交易所(SEC)能夠重拳出擊。庫扎米表示,該團隊捏造了一位虛假的首台中當舖席執行官以及一系列其他虛假聲明,以使項目看起來更可信。
夏爾馬和特拉帕尼曾在佛羅里達州一家名為“Miami Exotics ”的豪車租賃公司共事,之後他們跟法卡斯聯合創立了一家名為 Centra Tech的初創公司,聲稱提供與加密貨幣有關的金融產品,其中包括一款名為“Centra Card ”的借記卡,據說能夠讓用戶在所有接受維薩或萬事達卡的地方使用多種數字貨幣進行消費。在 2017年 7 月左右,夏爾馬、特拉帕尼和法卡斯開始通過所謂的“首次代幣發行”或“ICO ”誘使投資者購買未註冊證券,即由 Centra Tech發行的數字代幣。在此期間,夏爾馬、特拉帕尼和法卡斯在網絡上以口頭或書面材料的形式宣稱:(1 )Centra Tech擁有一支經驗豐富、資歷高超的高管團隊,其中包括一位名叫“邁克爾·愛德華茲”(Michael Edwards )的首席執行官,他擁有 20多年銀行業從業經驗,並從哈佛大學獲得了 MBA 學位;(2 )Centra Tech跟 Bancorp 、維薩和萬事達卡取得合作,共同發行獲得維薩或萬事達卡認證的 Centra Card借記卡;(3 )Centra Tech在 38 個州獲得了電匯和其他執照,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基於這些聲明,受害者用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數字貨幣資金購買了 Centra Tech 的代幣。2017 年 10 月左右,在 Centra Tech 的 ICO 結束時,該公司從受害者那裡募集的數字貨幣價值超過了 2500 萬美元。由於從受害者處募集的數字貨幣不斷升值,這些數字貨幣目前的價值超過了 6000 萬美元。
有許多字詞我們不會去了解他們的由來,我會發現這些有趣的字詞,是因為自己有一次在搜尋台中當舖時,才驚覺奇怪怎麼有兩種「舖」跟「鋪」,我到底打對還是打錯呢。但其實鋪這個字,有很多種用法,作為動詞的時候會用在,例如:把物品鋪上、鋪陳等等;若是用在名詞的時候,我們會有店鋪、上下鋪、床鋪這些用法。再來我們講到「舖」,其實這跟「鋪」是同一個詞,我們稱「舖」這種詞為異體字,大多使用在,當我們表述店面、商家或是商店時,都會改用以「舖」這個詞表達。以我當時搜尋的字詞來舉例的話,當鋪為把物品典當之店家,所以多用以「鋪」;但使用在店家的名稱表達上,就會改稱某某台中當舖,會用成「舖」這個字,當然這兩者都可以使用,這就是異體字啦!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從 Centra Tech 團隊扣押了 91000 枚以太幣,價值約為 9000 萬美元。該團隊被指控的罪名包括“合謀實施證券欺詐(最高可判處 5 年監禁);合謀實施電匯欺詐(最高可判處 20 年監禁);證券欺詐(最高可判處 20 年監禁);以及電匯欺詐(最高可判處 20 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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